公司的租赁收入计划。 实例五:某地汽车交易市场主要经营对外出租车展览厅。2000年,汽车交易市场营业税50万元,营业税25万元,房地产税60万元。在计算后,只有营业税和房地产税就达到17%。交易场负责人感到税收负担沉重,希望能找到减税的办法。 分析:目前,对于房地产租赁的收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普遍反映出税收负担较重。简略地算了一下,对于租赁房产的收入,租赁者要缴纳5%的营业税,12%的房地产税,还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契税等等。总体税负已经大大超过了17%。在税法制度稳定的大背景下,我国减税的出路只能通过规划合理避税。具体地说,笔者当时的运作方式是:考虑到物业管理费只需缴纳营业税,所以依次作为规划的突破口。一是按照当地一般物业管理标准,按年租金收入划分,租金收入二百万元,物业管理费三十万元;然后,这也是关键的一步,因为物业管理费的认定不仅反映在账户上,还需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物业管理资质认定应属规划局认定权。为此,物业管理局对资质的认可最终通过了三百万元营业管理费,这样物业管理公司才能成功管理万元的营业管理费。 五是企业销售固定资产规划。 例子6:一个电脑公司从意大利引进了两条800万元的生产线。盲从先进的技术引进,不考虑适用性,引进后,企业利用效率低下,准备销售。之后,计划将其出售给其他零部件公司,该公司急需这条生产线。于是,经过协商,两条生产线的价格为820万元。这个价钱合适吗? 解析: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出售用于出售的固定资产,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固定资产目录中列出的固定资产;②企业使用,并进行固定资产管理;③销售固定资产收入不高于原价,同时满足的,销售固定资产收入,否则按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卖八百二十万元的固定资产是不明智的。哪种价格适合卖?本文向读者推荐临界价格的概念。关键价格=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系数=1=(适用的征收率)。如固定资产销售价格高于原值,且低于临界价格,则按原值出售;固定资产销售价格高于临界价格的,按销售价格出售。对本例,经计算,临界价格为833.3万元,决定公司应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出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对于企业处理以物抵债的三角债问题也很有启发。目前,不少企业遇到其他企业用资产如汽车等方式偿还债务,如果立即变卖变卖,按照规定,企业要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且由于没有进项税,实际税负很高。如果企业考虑销售所用固定资产的方法,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再出售,则可享受免税待遇,根据最新税法,销售所用的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车辆,也可按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处理,而不再采用原来不论价格高低都可征税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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