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份以来北京市各区域对委托代征协议书开展自查。检查协议格式和内容,核对代征单位类型、代征范围、代征税费种政策、结报缴销要求及手续费返还比例。对照检查是否存在额外增加或减少条款内容、额外增加权利义务、纸质协议条款和系统信息录入不一致、超范围代征等问题,规范委托代征基础工作。
一是系统自查,强化数据管理。充分利用系统,及时查询代征单位开票数据、申报入库数据。每月月末清查金税盘等税控专用设备,结合档案电子台账,多方对比数据,查找数据疑点并进一步核实情况,杜绝延压税款、征收过头税、虚开发票等情况的发生。二是实地走访,强化发票管理。设置专人专岗对发票进行审批和保管,不定时走访,实时掌握代开发票情况。每日核对开具使用、作废、红冲的发票数目,对不规范操作做到立查立改。依托窗口加强与纳税人现场交流,摸清开票需求,有的放矢解忧抒困,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三是做好防范,强化人员管理。严格印章使用,设立专项使用台账,对使用人、使用情况备注留痕。主动联系委托代征单位,问需求列清单,建立长期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制作相关课件并组织培训。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与代征单位共同学习交流相关文件,推进业务融合共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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