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灵工薪税专家
搜索
 发帖

进项发票管理要点

摘要: (1)建设项目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采购材料,材料库存应根据市场价格趋势控制在合理水平,上升时库存高,下降时库存低。(2)主要材料和二、三种材料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充分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3)所谓一票制 ...
(1)建设项目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采购材料,材料库存应根据市场价格趋势控制在合理水平,上升时库存高,下降时库存低。
(2)主要材料和二、三种材料应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充分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
(3)所谓一票制,即供应商向施工企业提供货物销售价格和运费总额的发票,税率统一为13%;所谓二票制,即供应商向施工企业提供货物销售和运费总额的发票,税率分别为13%和9%。
(4)项目使用的周转材料由上级法人单位统一购买、签订合同、支付和管理,并以商业租赁的形式分配给各项目。
(5)临时设施应严格按照合同预算控制。
(6)原则上,选择具有专业施工资格、施工劳务资格和劳务派遣资格的机构,禁止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
(7)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包括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租赁价格、租赁开始时间、租赁人名称、收款账户等信息;集中采购机械租赁电子商务平台。各单位应尽可能租用普通增值税纳税人的相关资产,并取得特殊增值税发票。如果出租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应要求税务机关开具特殊增值税发票,慎重选择自然人的相关资产。
(8)专业分包的价格在计算预缴增值税时可以从总价中扣除。分包商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并提交项目财务部门备案。
(9)住宿费实行定点接待的单位,与酒店签订定点合作协议,按月结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费用。员工零星出差时,还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企业是通过交际社交获得的住宿发票,如果接待外国客户,则无法扣除。如果企业是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非交际社交的企业外部人员,会发生住宿费用。如果企业聘请审计机构的人员进行审计,审计人员的住宿费用由企业承担。取得专用发票后,可以扣除住宿费用。企业员工因私人出差的住宿费用属于个人消费。即使取得专用发票,也不能扣除进项税。
(10)办公用品由法人办公室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购买。
(11)通讯邮寄费用由办公室与指定通讯公司、邮寄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专人负责设立台帐进行日常登记,并定期(每月)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
(12)车辆使用费:
维修费用由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维修厂家签订协议,进行定点维修,由专人负责日常登记。
油料使用由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与中石油、物资公司加油站等签订定点加油协议,为司机充值加油卡,公司定期结算。
通行费由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定期结算,不停电子收费系统(ETC)。
车辆保险费在股份公司的保险集中采购目录中以比价招标的形式采购。统一集中处理车辆保险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3)书报费应由经办部门到邮局、出版社等单位统一订阅,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4)物业管理部门应明确划分办公用途和员工福利用途,分别开具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15)水力发电等与当地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联系,分别计量办公室、经营、集体福利用水力发电,分别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16)会议费用应根据会议要求,充分考虑成本效益,选择不同的方式;如选择外包给酒店、旅行社等单位,应取得会议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7)维护费用由有关部门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维护公司签订,定点维护,定期结算。
(18)广告费用由有关部门与印刷厂、广告公司等部门签订,定期购买,定期结算。
(19)劳动保护费应注意区分劳动保护费和员工福利费的区别。劳动保护支出应满足以下条件:产品具有劳动保护性质,因工作需要而发生;产品提供或配备的对象是企业或受雇员工;数量可以满足工作需要;以实物形式发生;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中采购。
(20)R&D费用应按照R&D费用的核算方法准确收集R&D项目的相关投资,并建立R&D辅助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21)总结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务管理系统发行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服务清单。否则,不得扣除进口税。
(21)税控设备专用发票按发票全额扣除: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后首次购买增值税控制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发票机)支付的费用,可购买增值税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额减少(减少额为价格税合计额),不足减少的可在下一期继续减少。
(22)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包括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以通过技术维护服务发行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减少,不足减少的可以在下一期继续减少。
(23)税控设备的抵扣范围增值税控制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运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公路、内河货运行业发票税控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集成电路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纳税申报盘。货运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和纳税申报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制系统道路、内河货运行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和传输盘。
需要注意的是,文件中税控专用设备的扣除仅限于纳税人首次购买的专用设备,而通用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不属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全额扣除范围。然而,未来纳税人每年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和技术维护机构发行的收据在发生月份全额减少。


(部分内容源于网络,侵删)
灵工之家灵活用工灵活用工平台、进项发票、增值税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说点什么...

已有0条评论

最新评论...

本文作者
2021-8-20 06:19
  • 0
    粉丝
  • 20504
    阅读
  • 0
    回复

关注灵工之家

扫描关注,了解最新资讯

联系人:钱经理
电话:130 5118 8181
EMAIL:BD@linggongzhijia.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日报综合业务楼12层
热门评论
排行榜

扫码联系关注我们

灵工之家

官方微信

灵工之家

联系薪税老师

全国服务热线:

400-0022-081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日报综合业务楼12层

商务合作:130 5118 8181

BD Email:BD@linggongzhijia.com

邮编:100023

温馨提示:所有产品及展示信息均由入驻灵工平台提供及网络公开资讯整理,仅供参考。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本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 2021-2024  北京灵工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灵家信息     京ICP备2021008724号-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13360 京公网安备1101120210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