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关键词是非现金形式。如果发放给员工个人是非现金,也要计入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国税函〔2009〕3号通知第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以上五个原则默认是同时满足的。 因此,企业存在虚列工资也不要偷着乐,随时都有崩盘的可能。 毕竟社保现在划入了税务管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又成功合体。工资还是据实列支比较保险。
对于三项经费,限额扣除的基数都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如果提取工资但还没发放给员工,不可以作为限额计算的基数。 工会经费的扣除比例是2%,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关键。如果没有取得收据,不可以税前扣除。
建议参考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总工办发〔2014〕23号)所规定的支出范围进行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比例是8%,主要关注不允许列支的范围。
员工取得社会上的学历以及社会上自己攻读的学位,比如MBA等,都是不允许在职工教育经费之中列支的。
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比例是14%,主要关注细节部分。
比如员工休探亲假,路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但是探亲假期间得到的单位补助,是计入工资薪金的。两者不要搞混。
还比如退休职工发生的工资福利等等,有的企业顺手就放入了职工福利费,此类支出放入哪个费用都不可以,根据相关性原则,是不允许税前列支的。
工资薪金和三项经费的确是很平常的税收知识点,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部分内容源于网络,侵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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